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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.10/
2010
02
08.10/
2010
根据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信息产业部领第33号)第七条规定: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》。但在日常的备案信息审核过程中,发现很多网站主办者填报或接入服务... 查看全文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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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.09/
2010
1、在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(电子照片规格:800×600像素)。 2、接入服务单位备案人员利用公安、质检、工商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居民身份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源,核验网站主办者提供证件原件的真实性。同时通过网... 查看全文>>
04
08.09/
2010
05
08.09/
2010
按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的通告》要求,2010年7月25日24时起,原网站备案管理系统(www.miibeian.gov.cn)完全停用,所有网站备案业务通过升级后的新网站备案管理系统(www.miitbeian.gov.cn)进行。 查看全文>>